(文旅集团办字〔2015〕8号)
总部各部门、各全资子公司、控股公司:
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公司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,根据《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儋组通[2015]6号)文件和《儋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儋国资党委)[2015]3号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文旅公司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,现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范围
总部及各分(子)公司在编在册的全体干部职工人事档案。
二、审核内容
对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,凡涉及《干部任免审批表》上的信息都要审核,重点是审核干部身份、出生日期、参加工作时间、入党时间、学历学位、工作经历、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,对这些信息要逐卷逐页逐项核对,确保准确无误。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,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,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内容。
为了保证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,总部及各分(子)全体干部职工需将个人原始档案在2015年4月15日前转移到公司总部统一进行保管,再根据需要由公司报送至国资委组织人事科进行档案审核。凡是不能提供个人人事档案的人员,市国资委将统一作清退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儋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
儋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(1).doc
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201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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