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文旅集团办字〔2015〕14号)
总部各部门、各全资子公司、控股公司:
为做好儋州特产等特色旅游商品的直营销售,进一步扩大儋州特色旅游商品的认知度及影响力,市委市政府特许公司从事儋州特产直营店等店面的经营管理。为便于公司对直营店的统一管理,做好儋州特色旅游商品销售工作,经2015年7月13日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面向公司内部(全体正式员工)对相关店面公开竞标、实行承包经营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单位:儋州新西岸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
二、承包店面概况:
1、儋州特产直营店海秀分店(海口)
海秀分店位于海口市海秀东路36号(第36-2号门面),面积81平方米。
2、儋州特产直营店三亚分店(三亚)
三亚分店位于三亚市河西路76号百佳汇超市第一层,面积24平方米。
3、儋州特产直营店鼎尚分店(儋州)
鼎尚分店位于儋州市兰洋北路与伏波东路交汇处“鼎尚时代广场”(b栋一层b18-110号门面),面积81.98平方米.
4、尚书坊(东坡书院)
尚书坊位于儋州市中和镇东坡书院内(第一进右侧),面积约6平方米。
三、承包期限:一年及以上(自2015年7月起,至少一年)
四、承包须知:
1、上述店面均由公司统一进行内部装修,通水通电,配备空调、柜台等必要的固定设施设备,达到经营标准。
2、承包人须是公司正式员工(实习生、临时工、试用期员工除外,内部单位、组织、部门亦除外),即不受理非公司员工的承包申请,也不受理代理承包申请。
3、上述店面均实行店长承包责任制,即承包自然人按年度向招标单位交付承包金,公司暂不另收取店面租金;公司保留其员工身份,为其购买五险一金,但停发工资、绩效及相关补贴;具体承包协议另行签订。
4、承包人须合法经营、依法纳税,确保销售商品质量和营业时间的正常经营,除儋州市政府及公司指定销售的特色旅游商品(含书籍文具等)外,其他经营商品均由承包店面自购自营,但上述店面经营商品品种须与招租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致,同时必须确保儋州特色旅游商品的经营面积(具体比例另行议定)。
5、公司配合承包人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,并协助其办理特许商品经营销售资质。
6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销售工作经验、品行兼优的员工。
五、投标要求:
1、凡有意承包的公司正式员工请自行下载或复印填写《店面承包报名表》,编制一份承包店面的投标文件(含店面承包金、承包期限、经营计划书或销售方案,1000字左右)并自行密封。
2、请于2015年7月20日上午10点前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《店面承包报名表》及投标文件(自行密封好)各一份给招租单位负责人(侯圣旭,电话:18689777911)或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人(翁明煌,电话:18689868851)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六、其他:
1、上述店面投标文件的开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,开标结束后将进行公示。
2、咨询及投诉电话:36953333(公司办公室),36958111(公司人事纪检部)。
特此公告。
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2015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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